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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上海市白兰律师事务所在科技日报上就有关药物所与绿谷集团间的合作关系以及中华灵芝宝发出声明。
生物通综合:日前,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上海市白兰律师事务所在科技日报上就有关药物所与绿谷集团间的合作关系以及中华灵芝宝发出声明。
兹就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以下简称“药物所”)与绿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谷集团”)的相关事宜,声明如下:
一、坚决反对夸大和混淆药物所与绿谷集团之间合作关系的宣传和广告
绿谷集团多年来以经营保健品为主。2000年药物所与绿谷集团联合投资成立了上海绿谷制药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生产药物所研制的新药———丹参多酚酸盐粉针剂,同时也开展一些其它新药的研发工作,但不涉及任何保健品。药物所历届和现任领导从未担任过绿谷集团的任何职务。药物所没有参与绿谷集团任何保健品的发明、申报、生产、销售、经营以及宣传、广告等活动,对这些活动一概不知情,没有任何关系。药物所没有为绿谷集团的保健品进行过任何研制、监制工作。任何夸大双方之间限定性合作关系的宣传和广告都是虚假的、完全不负责任的,也是药物所坚决反对的。
二、澄清中华灵芝宝(双灵固本散)的检测结果的有限性
上世纪90年代末和本世纪初,药物所接受绿谷集团的技术服务委托,为中华灵芝宝(双灵固本散)做过体外细胞试验和动物抗肿瘤活性检测,但从未为中华灵芝宝做过人体试验,众所周知,实验性研究与人体内实际情况是两个概念。体外检测结果表明中华灵芝宝在低浓度下对被测的肿瘤细胞株是无效的;在高浓度下,虽然对被测肿瘤细胞具有生长抑制作用,但该作用是由包括渗透压影响等物理因素在内的众多其他因素参与的综合性效果,而且此浓度在人体内无法达到,因此不能代表中华灵芝宝在人体内的实际效果。
绿谷集团在双灵固本散宣传材料中对上述检测结果没有进行全面报道,更缺乏科学的解释,这种断章取义的宣传对于缺乏抗肿瘤药物研究基本知识的患者起了严重的误导作用。另外这种宣传是在药物所和相关研究人员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展的。我所科研人员也从未在所谓的“中华医药杂志”上发表过任何文章。
药物所在过去数年中曾多次通过多途径向绿谷集团严正指出上述虚假宣传的严重危害性,指出任何误导消费者的宣传都是极不负责任的,并申明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药物所以及本所专家没有在中华灵芝宝(双灵固本散)的虚假宣传和销售中获得过任何利益。
三、严正谴责一切利用药物所和相关专家的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的不法行为
作为国家药物研究机构,药物所一贯反对虚假和不真实的商业广告和宣传。药物所在此再次严正声明,谴责所有利用药物所以及本所专家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的一切不法行为。上述不法行为不仅极大地损害了药物所及本所专家的名誉和社会公众形象,更为严重的是误导了广大消费者、特别是癌症患者及其家属,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
如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利用药物所和相关专家的名义继续进行虚假宣传的,上海市白玉兰律师事务所都将接受药物所的委托采取法律措施,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上海市白玉兰律师事务所
陈志坚律师
林钧律师二○○七年八月十三日
延伸阅读:
“抗癌神话”欺骗患者十年 曝光数次屹立不倒
6月中旬,北京李秀兰等四名患者分别向海淀区法院提起诉讼,状告绿谷集团“销售假药、虚假宣传、欺诈患者、牟取非法利润的违法行为”,并要求给予赔偿。
原告所指称的绿谷集团所售假药就是双灵固本散(原名中华灵芝宝)。早在2001年,山东省藤州市检察院检察官刘运毅曾代母亲与上海绿谷集团就中华灵芝宝打过一场官司,最终获得绿谷集团25440元的赔偿。
“对人体肺癌细胞株的抑杀率为100%,对人体胃癌细胞株的抑杀率为98.4%……大多数癌症病人服用5至7天就可见效,晚期肿瘤患者原来卧床不起,服用后短期就可下床活动”;“美国FDA已经列入临床许可范围”;“全球首个灵芝抗癌新药”……十年来,这样的广告语一直在各大报刊、电视台反复刺激着人们的耳膜和视觉。如此动人的抗癌神话,自然使无数肿瘤患者上钩。巨额花费之后,生命并未保住。有的人因轻信其广告,放弃西医治疗,以致耽误了病情而提前结束了生命。
耐人寻味的是,这样的弥天大谎虽被有关部门和大量媒体曝光无数次,但该企业以及其产品却不断翻新,屹立不倒。据不完全统计,自2001年7月国家建立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制度以来,双灵固本散(及其原名中华灵芝宝)不仅是这个违法药品广告公告“黑榜”上名居前列的“常客”,而且还多次“名列榜首”。到2006年年底为止,双灵固本散列入国家级《违法药品广告公告》的次数竟然高达800多次,创造了国内药品违法广告之最。
据绿谷集团网站介绍,该企业成立于1997年1月,注册资金3.98亿元,是位列上海市工业集团五十强的大型民营企业,拳头产品是双灵固本散。其实,该企业发家的核心产品也就是其前身中华灵芝宝。多年来,双灵固本散因售价奇高而颇受指摘。该产品200克一盒,售价1590元,一般至少使用三个疗程,这就需要2.5万元左右。绿谷对外宣称,该药品年销售额超过8亿元。
不久前,双灵固本散却传出从市场上撤出的消息。一种说法是,药监反腐风暴击中了厂家——绿谷集团;另一种说法是,双灵固本散执行的质量标准将要向社会公布,绿谷集团为了阻止其他厂家仿制,主动申请注销双灵固本散。
围绕着绿谷集团以及双灵固本散的各种传说,中国经济时报记者日前进行了大量调查。随着调查的深入,一个由企业与权力部门勾结,获得假药批文,并由所谓学术专家鼓吹的“抗癌神药”真面目逐渐清晰起来。
一份急件紧急注销 “抗癌神药”
4月29日,一份来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急件发到了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容如下: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西安绿谷制药有限公司“双灵固本散”有关事项请示的报告》(陕食药监字200712号)收悉。
鉴于西安绿谷制药有限公司“双灵固本散”申报中药保健药品整顿的临床试验资料存在不真实问题,该品种广告宣传内容超出已批准的功能主治范围,根据该企业申请及你局请示,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注销西安绿谷制药有限公司“双灵固本散”2002B0798号药品批件,注销“双灵固本散”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B20020428。西安绿谷制药有限公司应于收到本批复20日内将上述药品批件的原件交至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西安绿谷制药有限公司应当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双灵固本散”,召回已上市产品。
请你局收到本批复后立即将本批复送达西安绿谷制药有限公司,并负责监督上述决定的实施,及时上报执行情况。
二OO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由于急件内容只是在药监系统内部传达,并不为外界所知。记者7月中下旬在陕西省的西安、咸阳调查时,曾走访多家药店,药店销售人员对双灵固本散药品批准文号被注销一事并不知晓,只知道该药已经被厂家撤回,买药患者对此更是一无所知。
记者来到位于西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的西安绿谷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绿谷),发现该厂处于停产状态,一位留守人员告诉记者:“工厂正在放假。”但对于为何要放假,他称不知情。
在绿谷集团内部,西安绿谷的地位很高,上海绿谷集团董事长吕松涛亲自担任西安绿谷的法人代表,它是绿谷集团的生产基地,也是发家之地。
但是,西安绿谷从一开始就在造假、行贿、诈骗的漩涡里与政府、患者、媒体周旋着。
对此,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相关事实已有判决认定:原陕西省卫生厅药政处处长赵斯安,在1996年2月15日、5月15日,先后两次收受上海巨人集团出资、陕西省明德制药厂送上的现金,构成受贿罪。
而绿谷集团和西安绿谷制药公司的前身分别是上海巨人集团和明德制药厂,负责人都是吕松涛。送钱的目的是为了加快办理“中华灵芝宝”、“灵芝片”、“灵芝胶囊”等5种药的批文。
经过“暗箱操纵”的中华灵芝宝,从一上市就劣迹斑斑,在全国进行虚假宣传,屡被北京、湖南、长沙、福州、江西等省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可是,它却能在保健品大限(2002年12月31日)前,顺利完成由“卫药健”向“国药准字B”的晋级。2002年11月26日,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SDA)批准中华灵芝宝转为“国药准字”B20020428,并更名为双灵固本散。(中国经济时报)
“中华灵芝宝”治不了癌
新华报业网(2004)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教授孙燕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对一些人和广告任意夸大某些肿瘤药物的作用进行了严厉谴责,并提醒患者小心受骗上当,白花冤枉钱。
质疑一:药效到底有多大
记者了解到,“中华灵芝宝”原为上海绿谷有限公司1996年生产的保健食品,2002年11月,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成为“国药准字B”类处方药,即保健类药品,并同时改名为“双灵固本散”,由于厂家在各种宣传中均宣称其抗肿瘤效果非常好,因而肿瘤患者中知道此药的人很多。
6月21日,记者来到北京肿瘤医院,在候诊大厅里采访了一些患者。北京社科院历史所副研究员邓女士,前年秋天查出患了妇科肿瘤,她对记者说:“我刚得病的时候,一个也得了癌症的老领导对我说她自己正在吃这种药,还向我推荐。可是现在,老领导的肿瘤没有被杀死,病又复发了。”
另一位服用过此药的患者很疑惑地对记者说:“我也是从他们塞给我的广告上知道这个药的,他们在很多报刊上用整版的广告来讲药效多么好,连一些大医院里都有他们的大广告牌,不由人不信呀!”
在场的大部分患者都是通过广告知道这种药的,他们说一开始大家几乎坚定不移地相信它的药效。但后来,无论是从自己服用的效果还是与其他病友交流来看,大家越来越觉得这种药治疗癌症没有那么神,心里很是疑惑。
那么医生对该药又是怎么看的呢?记者来到北京肿瘤医院妇科门诊进行采访,当听到记者询问“中华灵芝宝”的药效如何时,在场的2位医生相互看了一眼,淡淡一笑。“我从来不给病人开这种药,也绝对不向病人推荐服用,因为它没有什么用。我最憎恨他们四处发传单,骗那些不知真相的病人!”其中一位大夫十分诚恳地对记者说。
北京肿瘤医院妇科主任李蔚范在提到此药的效果时说:“这个药的抑瘤率根本没有那么高,有百分之二三十就不错了,安慰剂有时候还能达到20%呢!可以说,在术后治疗时只吃这种药基本上没有作用。”
随后,记者从国家药监督局了解到,药品使用说明书及广告宣传是必须经过审核的,不能任意夸大功效。双灵固本散的说明书上标明其药理作用是:具有抗衰老作用,能明显增强巨噬细胞的吞噬功能,增强机体免疫力等。其药理作用看不出与癌症的关系。而在记者收集到的形形色色“中华灵芝宝”的广告宣传品中,均在显著位置宣称“具有直接杀灭癌细胞、阻断癌细胞复制、防止癌细胞扩散转移”等功效;有的广告还声称其对癌细胞具有很高的抑制率,抑制肿瘤效果明显,总有效率达86.3%
一位国内著名的灵芝研究专家对记者说,灵芝是通过提高具有细胞毒性的细胞来对抗癌症的。但是灵芝本身没有细胞毒性,它不能等同于能直接杀死癌细胞的化疗药,它的功效无法与临床广泛使用的药物相比。
质疑二:为什么这么贵
据记者了解,“中华灵芝宝”目前的市价为一盒1590元,可以服用5天,3盒一个疗程,3个疗程下来,病人要花将近1.5万元。一位带母亲从西安来看大肠癌的先生告诉记者:“这个药我让母亲吃了整整一年,一盒一千多,顶我一个多月工资,可吃了根本没见有他们宣传的那么好。这些卖药的太黑心了!”
北京社科院的邓女士说:“我妹妹买过几盒这个药送我,花了1万多。医生给我开的辅助治疗药才只有几十元,反倒还能起作用。‘中华灵芝宝’卖这么高的价,明摆着是摸准了癌症病人求生心切的心理挣我们的救命钱!”
北京肿瘤医院附近的某大药房里,一位自称是肿瘤专家的人对记者说:“‘中华灵芝宝’是目前治肿瘤最好的药,因为效果好它才比别的药都贵。”记者发现,同一柜台里的其他灵芝类产品比该药便宜一半多,对此,他解释说,那是因为那些只是保健品。
记者拨通了上海绿谷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的电话,在谈到“中华灵芝宝”的定价时,他说:“我们的灵芝菌种采用的是日本引进的赤芝,是世界上最好的灵芝品种。加上我们采用的配方是有国家专利的,工艺独特,技术含量高,效果比同类产品都好,而且是国内惟一一家灵芝类药品,所以价格高是很自然的。”
经过调查,国内市场上最好的灵芝子实体,每千克才卖60到80元;灵芝孢子粉最好的每千克也就300到500元。按照市场价格,记者简单计算了一下,即使以最好的孢子粉计算成本,每克孢子粉市场价也仅0.5元。“中华灵芝宝”的主要成分是灵芝精粉和灵芝孢子粉,每盒10袋,共重20克。也就是说,每克售价在80元左右。除去其所谓的技术含量,“中华灵芝宝”的利润还是高得惊人。有关专家指出,目前市场上的灵芝产品的加工技术都大同小异,几乎都是粗提取物。
质疑三:处方药不凭处方买
“中华灵芝宝”另一个令人迷惑不解的问题在于,在到处宣传自己已“变身”为处方药的情况下,此药却没有进入各大医院药房,只在药店有售,而且大多是在专柜销售,并未摆放在处方药的柜台中,不需要医生处方就能买到;在企业召集的“专家咨询会”上,此药更是被公开推销。
在北京一家药店,一位推销此药的女士在记者再三追问不凭处方,如何确定剂量时说,可以带着病人的病历来看一下,医生会告诉你怎么吃,吃多少。她这里说的医生,就是在药房里坐堂行医的“大夫”。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记者了解到,国家药监局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规定:“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职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
国家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对“中华灵芝宝”这种行为是这样解释的:“我们不能针对某个药品说这个问题,但打个比方来说,国家规定父母对孩子有9年教育的义务,但是如果有人不这样做,国家也不会定他的罪。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是需要过程的。”
质疑四:处方药如此宣传是否违规
记者了解到,国家明令禁止处方药在大众媒体上做广告。“中华灵芝宝”作为处方药,利用大众媒体进行宣传、四处散发小广告、在癌症患者中举办“专家咨询会” 等形式推销药物本身也是违规行为。
在今年2月25日,国家药监局通报2003年违法发布药品广告情况,被查处违法发布药品广告次数累计在30次以上、23家发布违法药品广告行为恶劣的企业中,上海绿谷有限公司的双灵固本散名列第一。仅去年一年,该企业在大众媒体上擅自大量发布违法药品广告,进行虚假宣传就达158次之多。
上海绿谷有限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在大众媒体上做广告的确是违规的,公司领导也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但据我们所知,不少企业都是这样操作的,这说明有些媒体把关也不严。”
国家药监局信息广告监督处负责人指出,对于“中华灵芝宝”的这些违规行为,他们已多次提出警告,如果企业仍一意孤行,早晚会受到工商局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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