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大明:科技期刊应尝试审稿人署名

时间:2007年11月26日
来源:科学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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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大明:科技期刊应尝试审稿人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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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的鉴审对决定论文是否发表及其质量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国内外正规的学术期刊都把同行专家审稿作为评价稿件学术质量的关键环节,能被学术期刊尤其是国内外著名学术期刊聘为审稿专家,意味着一种学术荣誉和公认的学术地位。但现实中,同行审稿除依靠自己的学识能力和理性思维之外,还不可避免地受主观意识、心理状态、品德修养等非学术性因素的影响。而能否对一篇学术论文公正评审,既取决于健康的社会风气和学术环境,也取决于审稿人的修养和责任自律。
 
责任的表明和约束有多种形式,而其中最基本也是最主要、最简便易行的措施就是署名。在科技期刊的相关责任者中,各篇论文有作者的署名,刊物主编及责任编辑有署名,而唯独作为审稿环节中必不可少的同行审稿人没有署名。鉴于此,笔者认为在科技期刊所发表论文的末尾应尝试审稿人署名的做法。其目的和意义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
 
——表明审稿责任。审稿专家对经过其鉴审后发表的论文在创新性、科学性、实用性等方面的质量负有鉴审以及建议修改的责任。审稿人署名公开有助于明确责任、增强审稿专家的责任感,有利于促使其严把审稿关,对论文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促使高质量水平的论文发表,同时避免劣质文章的发表。
 
——接受公众监督。审稿是审稿人、作者和编辑之间发生的社会行为,如同其他社会行为一样,审稿也需要一种公开而且可能对当事人起到监督作用的机制。审稿人署名不仅可以使公众对审稿人的审稿工作质量进行监督,而且可以对编辑部是否恰当地选择了审稿人进行公开监督;此外,也使审稿人只有在确有把握能够对稿件质量水平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准确的鉴定时才会接受审稿请求,而对自认为难以胜任评审的稿件拒审,以避免审稿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增强审稿专家的荣誉感。审稿人署名公开不仅是表示对其审稿劳动的尊重,也是对其学术荣誉的一种肯定。
 
值得指出的是,审稿人履行的责任只是“同行评议”,署名也只是为“同行评议”负责,而并不意味着取代编辑部尤其是主编的“决审权”。一篇发表的论文是由作者、责任编辑、同行审稿专家以及主编共同负责,当然,其责任内容各有侧重。如果审稿专家确实提出了供编辑部参考的评审意见,而又不愿署名(且只是在同意或建议发表的论文后),其审稿能力、自信心和审稿质量就值得怀疑,与审稿的荣誉也是不相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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