剽窃论文者三年不能报职称

时间:2007年1月24日
来源:生物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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剽窃论文者三年不能报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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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剽窃论文者三年不能报职称 
 
 

  为遏制学术腐败,山西省教育厅日前发出通知,查出冒名、抄袭、剽窃他人学术论文、著作的三年内不准申报职称。
 
  近年来,学术腐败风屡禁不止,一些博士、教授也剽窃他人论文,严重败坏了高校风气。
 
  山西省教育厅为此决定,从2007年起,各高等学校在评审(含推荐)教师及各类专业技术职称工作中,对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提交的学术期刊和学术著作一律实行网上检索、验证,以查证真伪。各高校、各单位对查出冒名、抄袭、剽窃他人学术论文、著作的要按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准申报职称。


内蒙古"作弊克"查出65名硕士研究生考试作弊学生


    (记者姚均芳) 在1月20至21日进行的200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过程中,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利用先进的无线耳机探测器(俗称“作弊克”),查出65名使用手机、对讲机、耳麦等无线通讯工具作弊的考生。

    内蒙古今年共有22773人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分布在20多个考点。为了防止高科技作弊手段,考试中心首次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启用“作弊克”,每十个考场配置一部,共查出65名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的考生。

   对于此次被查处的考生,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在校生将被开除学籍,在职人员将通报其单位,教育系统在职人员将给予党纪或者政纪处分 。


官方提倡博士后淡泊名利自由探索 反对弄虚作假

  中新网1月20日电 中国国家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委会近日印发重新修订的《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其中规定,博士后人员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简称流动站)或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简称工作站)期间,在学术上弄虚作假,影响恶劣的,应予退站。 
 
 
   按照该《规定》,一有出现则应予退站的情形还包括:考核不合格的;受警告以上行政处分的;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因患病等原因难以完成研究工作的;出国逾期不归超过30天的;其他情况应予退站的。

  该《规定》对博士后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也作出了要求,要加强对博士后人员的爱国主义教育,引导他们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淡泊名利,潜心钻研,自由探索,锐意创新。

  该《规定》并指出,博士后人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加强学术道德自律,反对学术上弄虚作假的浮躁浮夸作风,坚决抵制学术腐败和欺骗行为。

防治学术腐败重在制度约束

  作者:霍立峰  来源: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两个月前的2006年11月23日,著名的“科技界反腐斗士”、杰出的生物化学家邹承鲁先生,带着些许遗憾为自己传奇的一生画上句号。在他离去的20天前,邹承鲁发表了最后一篇文章《必须严肃处理学术腐败事件》,在文中他大声疾呼,“光说是不行的,对学术不端行为,一定要严查严办”。这位与诺贝尔奖擦肩而过的我国生化界泰斗级人物,为科技界、学术界留下了一道难解的课题。
   
    可以让邹承鲁先生稍感欣慰的是,针对学术不端行为,有关部门正在紧锣密鼓地加以研究。就在他发出最后呼吁的6天后,也就是2006年11月9日,科技部发布了《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今年1月18,科技部又推出了建立科研诚信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成立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等多项措施,专门受理和查处科研不端行为。
   
    近年来,学术腐败已经成为“过街老鼠”,然而在巨大利益的驱使下,仍不乏有人前赴后继地铤而走险。去年轰动全国的“汉芯造假”事件,成为众多学术腐败当中最为典型的一个,对我国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提出了紧迫要求。也正是这一事件,引发了全社会对学术腐败大规模的口诛笔伐,同时也引起国家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下定决心净化学术环境。
   
    2006年6月,科技部部长徐冠华就“汉芯造假”事件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时曾说:“我们非常愤怒,也有几份悲哀,因为我觉得这是科技界的悲哀,我们确实感到很痛心。”这是科技主管部门负责人在公开场合对“汉芯造假”事件的点评。
    其实,学术腐败并非中国所特有,而是全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难题,如韩国黄禹锡造假事件对国际科学界产生了极大影响。但是,我们必须清楚,问题不在于有没有学术腐败,而在于如何对待和处理学术腐败,这也是民众最为关心、科技主管部门一直思考的问题。
   
    惩治学术腐败涉及到复杂的学术问题,需要通过健全的组织、完善的制度和规范的程序进行调查和处理。邹承鲁先生提出的“严查严办”是惩治学术腐败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方式,但前提必须要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也就是要有制度约束,而起草、出台“章法”是国家有关方面的重要职责。科技部明确表示,今后还将推动科技计划项目的推荐部门、地方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对科研不端行为的受理和查处机制。
   
    虽然学术腐败现象无法从根本上杜绝,但我们看到了科技主管部门的积极作为,这一方面表明了国家对惩治学术腐败的坚决态度,另一方面也让全社会看到了国家不遗余力地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坚强信心。建设创新型国家需要一支诚实守信、意志坚强、勇于拼搏、敢于创新的科技人才队伍,而健全的规章制度将确保这支队伍沿着正确的方向阔步前进。


学术不端 举报有门
■目前已受理13项举报 ■承诺凡受理必有处理结果 
 
 
 
  本报北京1月18日讯 记者杨健报道:今后,如发现夸大成果、抄袭剽窃、伪造数据等科研不端行为,都可拨打专门电话进行举报。记者今天从科技部获悉,旨在为公众提供举报和咨询渠道的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已开始正式运行。

  据主持该办公室工作的科技部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司司长梅永红介绍,办公室成员单位包括负责科技计划、经费、信访、纪检的部内职能机构。成员单位将在办公室的工作框架下,按照《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分工负责具体查处事项的专家调查组组建、讨论处理建议、落实处理决定等工作。

  该办公室鼓励实名举报,也受理匿名举报。同时承诺,对所有实名举报,如不受理将及时通知举报人,凡受理者必有处理结果。已受理举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存在的科研不端行为。目前该办公室已开始运行,截至目前已受理13项举报。举报电话为010—58881725,有关接受举报的渠道、程序、工作规则等事宜也即将向全社会公布。

  此外,据科技部新闻发言人迟计介绍,科研诚信建设需要有关部门的分工协作和共同努力。为此,科技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等6个部门和单位决定,将建立科研诚信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指导全国科技界科研诚信建设工作,研究制定科研诚信建设的重大政策,通报各部门科研不端行为的查处情况,督促和协调有关政策和重点工作的落实。对于涉及其他部门的科研不端行为举报,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将通过部门联席会议等协调机制,转达举报意见、了解处理情况。

  对科研不端行为的调查学术性强,涉及领域广,为此,科技部还邀请科技界、法律界等领域的部分资深专家,组建高层次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会将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对我国的科研诚信建设、对影响重大的科研不端行为的查处提出咨询意见。委员会初步确定由15位专家组成,其中包括几位海外专家,专家名单将于近期公布。
 
 

人民论坛:谁把我们推进了假话“怪圈” 
 
 
 作者:主持人 人民论坛记者 李冬洁

  基础秩序问题导致体制性假话

  孙立平(清华大学社会学教授):假话这种恶疾已经遍布于我们的社会生活,甚至成为我们社会生活的一种惯例。在一些领域中,说假话已经成为一种潜规则,如果有人说了真话,轻则被认为是反常、不懂事,重则会被视为大逆不道。在这种情况下,没有一种异乎寻常的举动,就很难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

  近来我一再论证的一个观点是,制度的运作是以基础秩序为基础的,而制度的失败有时不是由于制度本身的问题(当然这不意味着否认制度本身的因素),而是基础秩序出了问题。这里所讨论的真话与假话问题,就是基础秩序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客观地说,假话的盛行,已经成为我们社会一种严重的病症。尤为值得重视的是,我们社会中的假话,不仅仅表现在日常生活中,而且也充斥于公共生活领域,从而成为一种系统性的假话,比如虚假不实的统计数据,文件公文中大量与实际状况不符或严重背离的文字,媒体上虚假信息等。在这种情况下,假话成为公共生活基本环境的一部分。这些假话与对有效信息的控制结合在一起,构成了我们社会生活的某些灰色环境。

  社会对真话的定向打击是显规则

  吴若林(江苏某国有企业职工):社会对真话的定向打击是显规则,讲真话将面临的代价都是“想得到”的,而那些说真话的人遭遇的悲惨也都是“看得见”的;社会对谎言的热情鼓励是潜规则,虽不能公开听到鼓励说假话的言辞,但是人们能从谎言得到的掌声里听见,也能从谎言得到的奖赏里看见。正因为如此,我们对“保护举报人”的文件政策不敢相信,对“整死你”的高官诳语却不得不信。

  “敢于说真话”常被作为美德拿来教育国民,这印证了真话在我们时代的极度稀缺和假话的极度泛滥。可仅仅一个“敢于”实在是太沉重了,因为紧跟“敢于”的将是吃不了兜着走的打击报复,是生存的痛苦,乃至生命的威胁。选择真话也就选择了苦难——个人不顾小我之悲用良知支撑起的真话空间是非常有限而且脆弱的。因此,“敢于说真话”在成为一种国民素质要求之前,更重要的是形成一种机制的保护。

  利益时代加大说真话成本

  曹朔风(媒体评论人员):人要生存,就要有生存的保障,就要有对于自我利益的维护和追求。说真话固然考量着良知,考问着品质,但往往说真话面临的却是个人成本的支付乃至于人生的成败与命运的浮沉。不讲真话而说违心的话甚而扯谎、造假,总有设身处地的缘由,总有种种情境,这就是个人切身利益的牵涉。趋利避害的本能,现实生存的法则,都似乎在驱使着每个人的抉择。何况,生存竞争的激烈抬升着个人获致生存资源的成本,也抬升着道德坚守的难度。

  自利行为是正当的,否则市场的运行和社会的发展都会失去驱动力。而没有对于自利行为正当性的认识,个人的安全与利益不会有切实的保护,公平与公正也没有谈论的必要和基础。在这里,“经济人预设”不仅是应该的,而且是必需的。这种预设不是对性善的价值否定,而是建立在事实判断的基础之上的:每个理性的人也是“经济人”,他不可避免地要追求自我利益的最大化。这是说真话之难的人性根源,也是事实根源。不过凡事都有个“度”的边线。利益的追逐,行为的自利也有严格的限度,就是不能逾越自我的界限而损及他人的利益。维护道德的底线,现实的意义其实就是在维护社会运行的基本原则。欺骗、毁约、假冒,当虚假和赝品充斥于世,当假话和伪造大行其道,就不是个人或集团的成本支付,而是整个社会的成本透支,是人与人之间基本信用的全面瓦解。

  应该看到,每个人在履行自己的社会职务时,不仅获得这个职务本身所带来的收益,也承担着这个职务的责任。

  历史说——

  历史惯性与转型期社会的畸形“嫁接”

  叶为国(北京一国企退休职工):20世纪中叶以来的一个时期由于体制上的原因,说假话的弊病有了惊人的发展。说“违心”话、办“违心”事成为司空见惯,出现过“不说假话办不成大事”的“格言”,掀起过全民“放卫星”的说谎比赛。而“诚”既不存,夫复何“信”?在“政治挂帅”的年代里权欲熏心的人,到了“经济挂帅”的年代自然利欲熏心。官场上说惯了假话,到了市场上焉得不卖假货?而那种为了政治资本的“原始积累”而“大利灭亲”、坑师害友以求荣显的时风,与后来为了经济资本的“原始积累”而坑亲杀熟、以图致富的行为又有多大距离?这些难道不是在“十年浩劫”中早就种下的根子吗?

  诚信教育说——

  诚信教育缺失是一大遗憾

  赵 从(广东省某高校教育系副主任):说假话现象作为社会诚信缺失的一个主要表现,从广度和深度上看,大有日益严重的趋势。造成这样结局的一大原因,恐怕要与我们长期以来的诚信教育缺失有关。在学校教育阶段,诚信教育远低于对文化素质教育的重视程度;在社会上,某些欺诈行为利用改革过程中的疏漏得到不菲的利益,而无形中却成为了反诚信的“样本”。要想建立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诚信教育应该是贯穿于整个国民终生教育框架的一条重要环节。

  传统文化说——

  “爱有级差”的道德标准

  顾家伟(北京一社会学研究者):儒家的诚信伦理思想以家庭和个人为中心,强调血缘共同体,强调由这种血缘关系组成的一种亲疏远近的人际关系秩序。在这种关系中,人们只对自己的亲朋好友讲诚信,对所谓的“外人”则要有所保留。对中国传统诚信来说,五伦之外的一般社会成员之间应遵循何种伦理准则,几乎是一个空白。尽管我们也从文化上对传统礼仪进行再造,但取而代之的是阶级标准和政治标准,“爱有级差”的道德标准最终演化为现代版的诚信等级。

  法制建设说——

  缺乏相关法律约束

  杨建民(深圳某律师事务所律师):造成中国不讲诚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中国自古到今都缺乏相关法律保障。因为中国人是非常讲究物质性的,凡事以功利为出发点,既然没有完善的法律体系来规范社会和人的行为和生活,很多人就往往为了自己的功利目的而背信弃义,不择手段,什么阴险毒辣的手段都能使出来。

  资料链接

  诚信缺失侵蚀行业规则

  医疗行业——一位医生自曝医院假话倒卖病人内幕

  大部分医院都有倒卖病人的现象,有的倒出去,有的倒进来,医生从中收取少则50元,多则数千上万元的“转院费”。倒出去时,一般院方会跟病人说,“你这病到某某医院治疗更好,在我们这花费高”之类的善意的劝说。这样,病人家属甚至很感激呢。一位患肝癌晚期的病人被倒过两家医院后,又倒到我们医院,由于过度治疗,不到3个月,病人就被“折腾”死了。

  媒体——炮制假新闻赚噱头

  2005年,某报报道:“记者从央视内部获知了一个惊人的消息,以往对外宣称自己感情生活空白的央视‘名嘴’王小丫终于在临近不惑之年之际将自己悄悄嫁掉了!夫君就是国内青年才俊、中国农业大学校长陈章良……”。而事实证明,这完全是一条假新闻。该新闻被评为2005年十大假新闻之一。

  学术界——学术成果“注水”以求荣誉或职称

  去年,清华大学一名教授涉嫌论文履历造假的新闻被媒体反复转载,引发了人们对学术界造假抄袭现象的关注。据了解,涉嫌论文履历造假的教授名叫刘辉,之前担任清华大学医学院院长助理,2005年年底一名叫方舟子的自由撰稿人在网上发表文章,就刘辉简历当中“1999年到2004年担任美国纽约大学医学院外科研究中心主任”提出了质疑。同时指出,一篇署名为刘辉的论文作者并不是刘辉,而是另有其人。经过调查,清华大学认定,刘辉的行为属于学术不端,决定撤消他清华大学教授职务,并解除了与其的聘任合同。(资料整理 李冬洁)《人民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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