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采用的主要关键技术方法包括:依据系统综述和荟萃分析优先报告条目(PRISMA)声明进行系统文献检索;在PubMed、Simon Fraser University Library和Google Scholar数据库中检索18-65岁诊断但未治疗ADHD患者与正常对照比较的观察性研究;使用共同效应逆方差模型进行荟萃分析计算合并比值比及95% CI;采用Cochran's Q检验和I²统计量分析研究间异质性;通过漏斗图评估潜在发表偏倚;所有统计分析使用Stata软件的metan函数完成,显著性水平设定为α=0.05。对于次要目标,采用相同的系统综述流程确定大麻使用、嗜睡/疲劳、非法药物使用、酒精消费、超速和手机使用/发短信等已知风险因素相关的汽车事故发生率增加情况。
研究结果显示,主要目标方面,荟萃分析表明未治疗ADHD驾驶员与一般驾驶人群正常队列相比,事故比值比显著更高。将四项研究的主要结果汇总为合并效应后,未治疗ADHD驾驶员发生事故的比值比增加了93%(合并OR=1.93,95% CI 1.88-1.99,总体效应p<0.001)。四项研究样本量差异大导致研究间存在显著异质性(p<0.001),但未见发表偏倚证据。
次要目标方面,统计分析发现THC/大麻使用者发生事故的比值比显著更高。汇总五项研究的主要结果后,THC/大麻使用者发生事故的比值比增加了85%(合并OR及95% CI 1.37-2.50,p<0.001)。驾驶员嗜睡/疲劳导致的事故呈现类似结果:此类驾驶员发生事故的比值比增加了162%(合并OR 2.62,95% CI 1.37-5.02,p=0.004)。对于阿片类药物或苯二氮䓬类药物使用者,与对照的比较显示事故比值比增加了53%(合并OR 1.53,95% CI 1.35-1.73,p<0.001)。
酒精消费、超速和手机使用三项风险因素的已发表数据未能完全满足所有纳入标准。鉴于酒精消费在MVA中的重要风险因素地位,研究人员采用修订的纳入标准(年龄最低限提高至21岁,纳入具有无风险因素对照组的研究)进行了单独文献检索。酒精使用与事故的荟萃分析显示,酒精影响下驾驶员发生事故的比值比增加了149%(合并OR=2.49,95% CI 1.23-5.04,p=0.01)。
研究结论部分指出,当前荟萃分析建立在先前研究基础上,证实ADHD对不良驾驶结局构成显著风险,且该风险可能比以前估计的更大,特别是对于卷入和导致MVA而言。值得注意的是,该风险似乎与ADHD症状严重程度成正比。结果显示,诊断但未治疗ADHD的驾驶员相比一般驾驶人群,汽车事故发生频率显著更高。这种事故风险增加与多种已确立的风险因素(包括非法药物使用、嗜睡、酒精消费、超速和手机使用)相当甚至更高。鉴于目前超过半数ADHD患者在成年后才被诊断,该人群的风险可能甚至高于估计值。研究结果对医疗专业人员和政策制定者具有重要价值,结果强化了未诊断和治疗不足ADHD的风险。提高对未治疗ADHD驾驶员事故风险的认识,以及治疗ADHD对驾驶的积极影响,凸显了治疗ADHD的重要性。该论文发表于《Advances in Therap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