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经过多年的研究和众多技术进步,心脏骤停的救治仍然存在许多根深蒂固的误区,而这些误区正在对患者造成伤害。仅有不到7%的患者能够在出院时保持良好的神经功能。1 为了提高这一比例,我们必须审视过时的做法,采纳高质量的循证医学证据,并摒弃那些无法带来实际改善的干预措施。
在深入讨论之前,首先需要明确“良好预后”的具体含义。心脏复苏(ROSC)并非最终目标,而只是暂时的成功。最具权威性的研究关注的是患者的神经功能恢复情况以及是否能够存活至出院或30天后的生存率。在本次综述中,我们将重点关注这些指标。
误区1:使用更多肾上腺素 = 拯救更多生命
肾上腺素通过其α-肾上腺素能作用可以改善冠状动脉灌注和氧气供应,从而增加心脏复苏的可能性。然而,其β-肾上腺素能作用会提高心率和心肌收缩力。2 同时,肾上腺素还会增加心肌对氧气的需求、诱发心律失常,并可能导致脑血管收缩。PARAMEDIC-2试验(涉及超过8,000名患者)表明,与安慰剂相比,肾上腺素确实能提高心脏复苏率,但并不能改善患者的神经功能。
尽管如此,目前的心肺复苏(ACLS)指南仍建议每3-5分钟使用1毫克肾上腺素。4 但在难治性室颤(VF)或室性心动过速(VT)的情况下,生理机制表明这样做可能适得其反:这类患者本身就已经处于强烈的儿茶酚胺激增状态,再给予更多肾上腺素可能会加重心肌兴奋性、妨碍除颤效果并恶化脑部灌注。许多专家现在建议在难治性VF或VT发生10-15分钟后停止使用肾上腺素。目前ACLS推荐的肾上腺素剂量被认为过高、使用频率过高,甚至可能带来负面影响。5 需要更多确凿的研究来验证这一点,但在难治性VF或VT发生10-15分钟后考虑停止使用肾上腺素是合理的。
误区2:先确保气道通畅
很多时候,患者出现心脏骤停时,急救团队会过度关注插管操作,有时甚至会为了插管而暂停心肺复苏(CPR)。然而,任何形式的停顿(无论时间多短)都会降低患者康复的机会。
研究表明,每次暂停CPR(无论持续多久)都会使患者存活至出院的概率降低15%。6
AIRWAYS-2试验对比了9,296名患者使用声门上气道(SGA)与气管内插管(ETI)的情况,发现两者在30天生存率和出院生存率上没有差异,但SGA组的首次插管成功率更高,通气效果更可靠。7
从生理学角度来看,在非窒息性心脏骤停发生后的最初分钟内,患者通常仍有足够的氧气储备。此时,心肺复苏和除颤比气道控制更为重要。8 多项研究显示,仅进行胸外按压的心肺复苏(CPR)与标准CPR的生存率相当。9
在非窒息性心脏骤停的情况下,应采取最简单的气道处理措施来保证患者的氧气供应和通气,直到心脏复苏。首先应使用口袋-面罩通气法。由于患者在心脏骤停期间肌肉张力会丧失,因此需注意防止气道阻塞;掌握基本的气道处理技巧至关重要,如下颌推举、头部后仰以打开口咽部通道,以及优先选择使用声门上气道。插管操作绝不能在除颤前进行,也不应中断胸外按压。
误区3:在检查脉搏后再进行除颤
减少CPR过程中的中断是我们可以做出的最有效的改变之一。一个简单的改进措施是提前为除颤器充电。可以安排计时员在检查脉搏前20秒就为除颤器充电,这样一旦发现可除颤心律,就可以立即实施除颤,且无需中断胸外按压超过5秒。
误区4:所有心脏骤停情况都适用同一套处理流程
ACLS指南虽然有一定帮助,但仍有不足之处。未能识别特殊情况是导致复苏失败的主要原因之一。需要认识到,并非所有宽QRS波群的心律都是室性心动过速(VT)——可能是药物过量导致的钠通道阻滞。关键线索包括QRS波群增宽、除颤无效以及相应的临床表现,这些情况应提示医生重复使用高剂量碳酸氢钠。对于难治性VF或VT,可能需要使用β受体阻滞剂、调整除颤电极位置,甚至进行多次除颤。
心脏骤停的救治仍受许多过时习惯的困扰,这些习惯限制了患者的生存率。通过以下三个简单的改变,我们可以显著改善患者的预后:绝不中断胸外按压;在难治性VF或VT发生20分钟后停止使用肾上腺素;采取必要的最低限度通气措施,保持呼出二氧化碳分压(ETCO₂)在35%以上。如果每位医护人员都能立即实施这些建议,今年我们将挽救更多神经功能完好的患者,而这才是真正重要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