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农村移民双重分化效应的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来自机器学习的新证据

时间:2026年3月19日
来源:Habitat Internatio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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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基于农村迁移的双重差异化效应,采用2022年微观数据,结合卡方检验、随机森林模型和SHAP解释,探讨不同类型农村迁移对农民工退出宅基地意愿及补偿偏好的影响机制。研究发现,功能需求(以安全保障为核心)是主要影响因素,其次为区域、土地和个人因素。不同迁移类型(本地vs非本地)在影响因素和补偿偏好上存在显著差异,具体表现为本地迁移者更倾向实物安置,非本地迁移者重视土地权利稳定性,且城乡融合进程中,不同阶段群体对补偿形式的选择存在异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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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u Guo|Shanlin Huang
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中国南京

摘要

本研究旨在阐明不同类型迁移如何影响农村移民退出农村宅基地(WRH)的意愿及其补偿偏好,同时探讨农村移民的市民化进程与农村土地要素的市场化改革之间的协调推进。基于农村迁移的双重效应,本研究构建了一个理论分析框架。利用2022年的微观调查数据,我们采用了一系列方法(包括卡方检验、特征选择、随机森林建模和SHAP解释)来系统识别影响农村移民退出宅基地意愿的关键因素。进一步根据农村迁移类型进行了异质性分析。在对补偿形式(包括现金补偿、社会保障、农村安置、城市安置和股份分红)的分类基础上,我们深入研究了不同迁移类型农村移民之间的偏好差异。研究结果表明,以安全保障为核心的功能性需求是影响农村移民退出宅基地意愿的主要因素,其次是地区因素、土地因素和个人因素。从农村迁移类型的角度来看,对于非本地移民而言,保障功能是最关键的因素,而土地权利是一个基本的、稳定的考虑因素;相比之下,对于本地移民来说,地区因素的贡献率通常高于非本地移民。对补偿偏好的分析进一步表明,本地移民更倾向于实物安置,而非本地移民则更偏好货币补偿。在城市化进程中,处于非农业化阶段的群体更重视社会保障,而处于市民化阶段的群体则更注重资产流动性和自主性。

引言

作为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键驱动力,城市化通过促进城市扩张和农村移民流动来推动经济增长,从而形成集聚经济(Lagakos, 2020)。然而,农村移民的流出给农村地区带来了诸多挑战,包括发展动力不足和住宅土地利用效率低下。这一问题在欧洲农村地区普遍存在,例如芬兰和波兰,许多宅基地和住宅土地处于闲置状态,导致土地使用效率严重低下(Latocha-Wites et al., 2024; Makkonen & Inkinen, 2023)。为应对这些挑战,多个国家采取了针对性的治理措施:丹麦通过优化住宅开发模式提高了土地使用效率(Dalgaard et al., 2014)。英国则通过社区合作加强农村文化凝聚力(Kiryluk-Dryjska et al., 2020)。在中国,这一现象同样存在,但具有独特的本地因素。快速的城市化和工业化导致大量农业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业部门,使得农村地区出现了“居民与户籍地分离”的现象。大量农村移民长期在外务工,导致农村宅基地闲置现象日益普遍。据报道,中国农村宅基地的闲置率高达10-20%,大量土地资源未能得到有效利用(Kong et al., 2018)。为了打破城乡要素流动的障碍,促进城乡平衡发展,中国于2015年在15个县启动了自愿有偿退出农村宅基地的试点项目,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村家庭合法自愿放弃闲置或多余的住宅土地。2018年,中国的中央一号文件正式确立了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离”改革框架,明确了集体所有权、保障农民的资格权,并激活了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2020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并批准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计划,将试点范围大幅扩展至104个县/市/区和3个地级市。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进一步强调了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必要性,赋予农民更完整的财产权利,并支持已在城市定居的农村移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土地权利。在此背景下,有效盘活农村宅基地资源已成为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和促进城乡融合的关键途径。建立和完善宅基地退出机制不仅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要求,也是一项具有紧迫现实意义的重大任务。因此,如何全面设计有偿宅基地退出机制——实现人与土地的联动并促进城乡协同发展——已成为一个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的全球性学术和政策挑战。

文献综述

文献回顾

学术界从经济学、社会学和管理科学的多学科视角广泛探讨了影响宅基地退出的因素。普遍认为,作为农村家庭的重要经济决策,宅基地退出受到多种因素的复杂影响(Chen et al., 2017)。通过对现有文献的系统性回顾,这些影响因素可以归类为四个主要维度:个人因素、家庭因素等。

农村移民的双重差异化效应

农村移民转移的两阶段理论为阐释农村移民向非农业部门和城市地区的迁移过程提供了经典的理论框架。根据这一理论,迁移过程分为两个连续阶段:“非农业化”和“市民化”,系统地揭示了农村移民从职业转型到社会身份转换的动态(Zhu et al., 2025)。

数据来源

本研究使用的数据来自研究团队2022年7月至8月进行的样本调查,涵盖了浙江、山东、山西、安徽、四川、贵州和辽宁七个省份的农村人口。在抽样设计方面,本研究采用了与国家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计划相一致的分层框架(涵盖104个县/市/区和3个地级市)。选择了七个具有代表性的省份。

卡方检验

为了检验农村迁移距离与迁移阶段之间的关联,本研究进行了卡方检验,结果见表2。分析显示,在本地移民中,17.9%仍处于非农业化阶段,而82.1%已实现市民化,后者比例明显更高。相比之下,非本地移民的分布更为均衡,51.2%处于非农业化阶段,48.8%已实现市民化。

迁移距离与迁移阶段之间的相关性和理论创新

卡方检验(x² = 354.310,p < 0.01)证实了迁移距离与迁移阶段之间存在统计学上的显著关联。具体表现为:本地移民中实现市民化转移的比例达到82.1%,远高于非本地移民的48.8%。这一发现表明,空间邻近性在市民化过程中起着催化作用——较短距离的迁移有助于更顺畅的城乡融合。

结论与展望

本研究基于农村迁移的双重差异化效应构建了一个理论框架,结合2022年的微观调查数据,运用随机森林建模和SHAP解释方法系统分析了影响农村移民退出宅基地意愿的决定因素,并根据农村迁移类型进行了异质性分析。在补偿偏好分类的基础上(包括货币补偿、城市社会保障等),进一步探讨了相关问题。

CRediT作者贡献声明

Xiu Guo:撰写——初稿、资料收集、方法论设计、调查实施、概念构建。Shanlin Huang:审稿与编辑、资金争取、正式数据分析。

利益冲突声明

作者声明他们没有已知的可能会影响本文工作的财务利益或个人关系。

致谢

本研究得到了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部门(资助编号:10200070)和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项目(资助编号:2024AH052906)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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