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成人遗传性代谢病患者孤儿药可及性:单中心回顾性队列研究

时间:2026年5月19日
来源:Orphanet Journal of Rare Disea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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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孤儿药(Orphan Drugs, ODs)越来越多地用于罕见病包括遗传性代谢病(Inherited Metabolic Diseases, IMDs)的治疗,但真实世界中的可及性仍缺乏充分表征。本研究旨在评估瑞士一家参考中心接受治疗的成人IMD患者的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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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孤儿药(Orphan Drugs, ODs)越来越多地用于罕见病包括遗传性代谢病(Inherited Metabolic Diseases, IMDs)的治疗,但真实世界中的可及性仍缺乏充分表征。本研究旨在评估瑞士一家参考中心接受治疗的成人IMD患者的OD可及性,并分析相关的监管与报销框架。 方法:这项2017年至2022年开展的回顾性单中心研究中,研究人员纳入所有经生化及/或遗传学确诊的IMD成人患者中使用OD的病例。主要结局指标为有OD治疗指征的患者中实际接受治疗的比例。次要结局包括所用OD类型、报销流程、从治疗指征到启动治疗的时间,以及瑞士上市许可(Marketing Authorization, MA)与报销流程相较于国际基准的时间线。 结果:随访的190例患者中,41例(21.6%)有OD治疗指征,39例(20.5%)接受了治疗(中位年龄30.3岁,范围19–65岁)。共处方17种不同OD。从治疗指征到启动治疗的中位时间为1.0个月[四分位距(Interquartile Range, IQR)0.6–2.6],但无瑞士MA的药物(依据《健康保险条例》第71c条,Art. 71c OAMal)所需时间更长,为6.5个月[IQR 2.5–11.9]。瑞士药品监督管理局(Swissmedic)授予MA的时间较其他国际监管机构晚1.9年[IQR 1.5–2.7]。3例患者为瑞士首批获得新型药物(olipudase alfa、pegvaliase、metreleptin)的成人,1例使用了新获批剂型的nitisinone。 结论:在该专科成人代谢门诊队列中,多数有OD治疗指征的患者获得了治疗。然而,行政负担、碎片化的报销流程及监管延迟仍可能在特定情况下影响治疗的及时启动。这些发现凸显了持续简化监管与报销路径、确保罕见病患者公平获得创新疗法的必要性。 试验注册:ClinicalTrials.gov,NCT05818566,注册于2023年4月18日。

论文解读

研究背景与意义

遗传性代谢病(Inherited Metabolic Diseases, IMDs)是一类因代谢通路中酶、转运蛋白或细胞器功能异常导致的异质性疾病,虽单个病种发病率低于1/2000,但总体活产儿发病率超过1/800,构成显著临床负担。随着新生儿筛查与诊疗技术进步,IMD患者生存期延长,成人患者群体持续增长,对长期专科照护的需求日益凸显。孤儿药(Orphan Drugs, ODs)作为针对罕见病的特殊药物类别,为IMD提供了酶替代疗法、底物抑制剂等创新治疗手段,但OD从上市许可(Marketing Authorization, MA)到患者实际使用的“最后一公里”可及性问题尚未得到充分揭示。瑞士虽建立了独立的OD监管与报销体系,但相较于欧盟、美国等地区,其审批与报销时间线偏长,且存在《健康保险条例》(Ordinance on Health Insurance, OAMal)第71a–c条下的特殊报销机制,真实世界中成人IMD患者的OD可及性特征亟待明确。该研究发表于《Orphanet Journal of Rare Diseases》,旨在填补这一证据空白,为优化罕见病药物政策提供依据。

关键技术方法

研究人员采用回顾性观察设计,以2017–2022年洛桑大学医院成人代谢门诊随访的190例经生化/遗传学确诊的IMD成人患者为核心队列,排除Fabry病与卟啉症患者。通过电子与纸质病历系统采集患者临床数据、OD治疗相关信息及报销行政流程数据,同时检索瑞士药品监督管理局(Swissmedic)、欧洲药品管理局(European Medicines Agency, EM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FDA)、日本医药品医疗器械综合机构(Pharmaceuticals and Medical Devices Agency, PMDA)的公开数据库获取药物监管时间线。由两名独立研究者交叉核对数据,采用描述性统计分析,计算比例、中位数与四分位距(Interquartile Range, IQR)。

研究结果

队列概述
190例患者中,小分子疾病占52.6%,能量缺陷疾病占28.9%,复合分子疾病占13.7%,非IMD疾病占2.6%,胆汁酸合成障碍占2.1%。除OD外,42.6%的患者接受其他代谢治疗(如辅因子、代谢清除剂、维生素补充),17.4%无特异性治疗,14.7%接受饮食支持,1例X连锁肾上腺脑白质营养不良患者死亡。
OD治疗患者
41例有OD治疗指征,其中39例(95.1%)实际接受治疗。患者中位年龄30.3岁(IQR 24.7–36.8),男性占56.4%,小分子疾病占53.8%。43.6%的患者在婴儿期启动OD治疗,56.4%在成年(≥20岁)启动。
OD疗法与治疗暴露
共使用17种OD,包括8种酶替代疗法(Enzyme Replacement Therapies, ERTs)、2种螯合剂、3种底物抑制剂、1种辅因子、1种激素替代疗法、1种胆汁酸替代疗法与1种甲基化剂。仅2例未获治疗:1例因保险公司拒付鹅去氧胆酸,1例拒绝启动ERT。3例为瑞士首批获得olipudase alfa、pegvaliase、metreleptin的成人患者,1例使用新获批剂型的nitisinone。5例出现不良反应,9例(23.1%)因不良反应、保险限制等原因中断治疗,1例因瑞士保险限制返回法国继续使用沙丙蝶呤,两年后才恢复瑞士境内治疗。
OD报销流程
17种OD中,47.1%未列入《药品专论目录》(List of Pharmaceutical Specialties, LS),需通过Art. 71a–c OAMal特殊流程申请。56.4%的患者使用LS或LSIC(先天性缺陷与遗传病治疗目录)内药物,直接报销;43.6%需额外行政步骤,其中10.3%依据Art. 71b OAMal(有瑞士MA但未入LS),33.3%依据Art. 71c OAMal(无瑞士MA但有境外授权)。从医师申请到保险决定的中位时间为1.0个月(IQR 0.6–2.6),Art. 71c OAMal流程中位延迟达6.5个月(IQR 2.5–11.9)。61.5%的报销为临时批准(3–12个月),需重复续期;56.4%的案例需与保险公司多次沟通提交医学证据。
监管时间线与孤儿药认定
瑞士OD认定较首次国际认定延迟11个月至25年,6种OD仍未获瑞士认定。Swissmedic授予MA的时间较其他监管机构晚1.9年(IQR 1.5–2.7)。从瑞士MA到LS纳入的中位间隔为1.1年(IQR 0.5–3.4),从首次国际MA到瑞士LS纳入的中位间隔为3.0年(IQR 1.4–6.5)。
年度成本估算
59%的患者年治疗费用≥10万瑞士法郎(CHF),部分ERTs年费用超70万CHF。队列年累计治疗支出达823.648万CHF。

讨论与结论

讨论部分指出,瑞士OD政策始于2002年《治疗产品法》,2006年建立Swissmedic孤儿药认定路径,但监管与报销仍存在碎片化问题。Art. 71 OAMal机制虽可在标准路径缺失时提供临时通道,但临时批准与重复续期带来沉重行政负担,且价格谈判僵局可能导致有效药物无法可及。2024–2025年的Art. 71修订虽旨在提升透明度,但对证据有限的罕见病反而可能增加复杂度,企业可能因价格压力放弃LS申请,加剧对特殊流程的依赖。研究强调需加强临床参考中心与监管、报销部门的协调,平衡成本控制与公平可及。
结论明确:多数有指征的成人IMD患者最终获得了OD治疗,专科中心在推动创新疗法早期准入中发挥关键作用;但监管延迟、报销碎片化与行政负担仍是核心障碍。未来需推动瑞士监管时间线与欧盟对齐、简化报销流程、强化多方利益相关者协作,以确保罕见病患者及时、公平地获得孤儿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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