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衷心感谢陈博士提出的深思熟虑且富有建设性的意见,以及对我们的研究“基于CT的熊造成的颌面损伤评估:使用面部损伤严重程度量表及其与住院时间的关联”([1)的积极评价。我们非常感谢您所提供的深刻见解。

我们完全同意,虽然住院时间是实际且具有临床意义的结果指标,但它未能充分反映功能、美观和生活质量等方面的重要情况,包括视力障碍和心理后遗症。正如我们研究中的局限性部分所指出的,这些因素是未来研究的重要领域。我们认为,将此类多维度结果纳入评估将进一步提高基于FFIS(Facial Injury Severity Scale)的评估的临床实用性。

此外,关于目前的发现,我们认为熊造成的损伤可能是一种独特的高能量、生物定向的创伤形式。我们研究中观察到的特征性损伤模式,即中面部和上面部的频繁双侧和联合损伤,可能反映了与传统创伤(如交通事故或人际暴力)不同的非随机损伤机制。进一步研究这种特征性的损伤分布不仅有助于改进临床评估,还有助于更深入地理解严重颌面损伤的创伤生物力学和模式识别。这反过来可以支持更准确的早期分诊,为治疗策略提供信息,并在紧急情况下更好地区分损伤机制。

这种特征性的损伤模式可能在法医学领域具有意义。以往关于致命熊攻击的报道描述了独特的特征,包括主要涉及上半身的平行线性撕裂伤、严重出血以及脱垂类型的软组织损伤,这些损伤通常集中在面部、头部、胸部和上肢([2)。将基于影像的损伤模式与法医观察结果相结合,有助于更准确地识别损伤机制和死亡原因。这种方法在区分动物相关创伤与其他形式的严重外部损伤方面可能特别有价值。

我们还同意,鉴于熊造成的损伤较为罕见,多中心或全国范围内的合作研究对于验证这些发现以及确定死亡率和长期残疾的预测因素至关重要([3)。我们认为我们的研究是建立此类合作研究框架的第一步。

再次感谢这些宝贵的意见,它们为该领域的未来研究提供了重要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