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育儿与家庭关系研究中,研究焦点已经明显从亲子等二元家庭关系转向共育(coparenting)等三元关系。同样,在家庭支持研究领域,学界呼吁加强对所有父母共育支持的认识。在本研究中,研究人员关注的是:专业人员建构了何种话语,以支持父母开展共育,尤其是在为人父母的早期阶段。研究情境为芬兰预防性多专业家庭中心。数据来自在卫生、社会服务、儿童福利以及幼儿教育与照护服务中工作的专业人员所参与的5场焦点小组访谈(n=21)。访谈均进行了录音、逐字转录并化名处理。通过识别专业人员的位置(positions)以及父母的双重能动性(agencies),研究人员发现了三种具有辨识度的专业性共育支持方式:共育参与话语、共育能力建设话语,以及围绕共育调和的话语。在每一种话语中,专业人员都运用了不同的话语策略,以评估并促进家庭系统中的共育。父亲的能动性在全部话语中均被强调,但儿童权利主要是在共育调和的话语中被讨论。研究结果结合既有共育支持研究进行了讨论。在对儿童与家庭服务的实践启示方面,研究人员建议专业人员主动提出共育议题,并据此为家庭提供普遍性与针对性支持。本研究是“学习共同养育:亲职转变过程中共育建构的纵向跨国研究(CopaGloba)”项目的一部分。
本文发表于《Family Process》,聚焦儿童与家庭服务体系中“如何支持共育(coparenting)”这一具有重要理论与实践价值的问题。论文立足于家庭关系研究由二元关系走向三元关系的范式转向,将共育界定为不同于亲子关系与伴侣关系的家庭子系统,强调共同承担儿童照料与养育责任的成年人之间的协作关系。既有研究已指出,功能良好的共育与父母适应、儿童发展结果以及育儿压力缓冲显著相关;但在新手父母进入亲职转变阶段时,共育并不会自动顺畅形成,反而常伴随冲突、削弱对方育儿权威、参与不足等问题。因此,共育已成为预防性家庭服务、亲职教育与早期干预的重要对象。论文进一步指出,尽管近年来共育研究已从离异家庭扩展至未离异家庭及多样家庭形态,但预防性服务场域中专业人员究竟如何在日常工作中促进共育,仍缺乏系统研究。尤其在北欧福利国家背景下,家庭中心整合了母婴保健、儿童保健、家庭社会服务、家庭咨询、儿童福利及开放式家庭活动空间,为几乎所有家庭提供普遍性与按需定制支持,这使其成为观察共育支持实践的关键制度场域。正因如此,研究人员开展本研究,旨在揭示芬兰家庭中心内专业人员围绕共育所建构的话语方式,进而说明不同话语形态如何影响父母获得恰当支持的可能性。
在方法上,研究采用社会建构主义(social constructionism)认识论立场与话语分析(discourse analysis)路径,将共育视为通过语言和互动被建构的社会实践,而非单纯的家庭行为事实。研究对象来自参与CopaGloba项目的4个地区家庭中心,共纳入21名专业人员,覆盖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家庭工作、家庭咨询、家庭社会工作、儿童福利、家庭法服务及幼儿教育服务等领域。研究于2020年11—12月通过Microsoft Teams开展5场焦点小组访谈,访谈资料经录音、逐字转录和匿名化处理。分析中,研究人员首先归纳与共育促进相关的71个数据驱动编码,再整合为若干子主题;随后识别专业人员在谈论父母时采取的主体位置,包括沟通者(communicator)、干预者(intervener)与监督者(supervisor),并结合父母作为行动者(agent)或承受者(patient)的双重能动性,最终建构出三种共育支持话语。
研究结果部分以三个小标题展开,分别呈现三种不同的专业性共育支持话语。
一、Discourse of Coparenting Involvement
“共育参与话语”主要对应专业人员作为沟通者的位置。此类话语中,专业人员通过主动邀请、鼓励、个别接触、讨论、定制化沟通、筛选专业知识以及营造安全交流空间等方式,促使父母,尤其是父亲,进入共育关系。研究显示,父亲在服务情境中经常被表述为缺席、被动、退出或参与不足的一方,因此专业人员会有意识地加强其可见性与在场性,例如在孕期即反复邀请父亲参与母婴保健门诊,明确其不仅是陪同者或旁听者,而且其想法、感受与应对状态也应被询问和关注。通过这类研究可得出结论:在预防性家庭服务中,共育支持首先表现为将父亲及其他共同照料者纳入服务互动,使其成为被承认的共育主体。
该部分结果还表明,专业人员并不将伴侣简单视为不可分的整体,而是倾向于将其作为两个独立个体分别接触,并认为双方都应直接与服务体系建立关系。在同性父母情境中,专业人员同样会采用相似议题进行讨论,说明这种参与逻辑并不限于异性恋双亲家庭。不过,研究也揭示了参与话语中的内在张力:例如在母乳喂养指导情境中,服务实践仍以母亲为中心,专业人员在如何面向不哺乳一方进行专业沟通时显得犹疑,这反映了传统母亲中心临床规范与平等共育导向之间的摩擦。此外,研究通过对沟通策略的分析指出,专业人员会对父亲采用“定制化表达”,以避免其因不熟悉专业术语或在女性主导场域中感到局促而产生无能感。由此可见,参与话语不仅关涉“是否邀请父亲”,更关涉服务语言、互动结构与接触顺序是否真正支持平等进入共育系统。
二、Discourse of Capacity Building of Coparenting
“共育能力建设话语”对应专业人员作为干预者的位置。在这一话语中,专业人员通过咨询、引导、解释、具体建议、示范、说服与纠正等方式,帮助父母理解共育的内涵、挑战与协作要求。研究表明,专业人员通常将父母视为有动机、也有能力讨论家庭合作、家务分担、育儿责任与时间分配等问题,同时又将父亲特别表述为在新角色中较易困惑、误解或边缘化的一方。因此,在能力建设话语下,专业人员往往围绕父亲开展更多解释性与支持性工作。
通过对访谈内容的分析,研究发现专业人员会引导父母讨论儿童不同发展阶段的需要、父母间如何开展高质量沟通、如何更公平地分配时间与照护任务等。父母被建构为其自身家庭生活的“专家”,而专业人员则扮演指出可能路径的引导者。基于这些材料,研究得出:能力建设并非单纯传授知识,而是在家庭系统中促进父母对共育任务、彼此期待和现实张力的理解与协商。
该部分另一个突出结果是,父亲常被描述为对共育关系或父婴关系存在若干“错误假设”,如认为孩子出生后伴侣关系自然退居次要位置,或认为婴儿不喜欢由父亲抱持,或认为家庭分工不需要重新调整。对此,专业人员会通过谈话帮助其重新理解自身在婴儿照护、伴侣支持及家庭协作中的位置。此外,研究特别呈现了父婴关系建构中的话语模式:专业人员认为父亲有时更倾向以“项目化”方式接近婴儿,重视测量、记录与追踪,而服务提供者则鼓励其通过陪伴、倾听、朗读、与婴儿共处等方式发展情感联结。此类发现说明,能力建设话语不仅涉及父母间合作,也涉及父亲如何学习成为婴儿生活中的在场照料者。值得注意的是,论文也揭示出性别化假设仍然存在:婴儿照护能力较少被作为母亲需要额外习得的事项提出,而父亲则更常被视为需要具体指导的一方。这意味着能力建设话语虽有助于提升父亲参与,但同时也折射出现有服务文化中母职天然化、父职后天化的隐性结构。
三、Discourse around Coparenting Reconciliation
“围绕共育调和的话语”主要出现在高冲突离异或分居情境中,对应专业人员作为监督者与中立调解者的位置。此类话语聚焦争议性共育、照护安排、会面权、监督探视及儿童福祉与安全。研究显示,在这一话语框架中,专业人员强调自身不偏袒任何一方,而是以独立、理解、开放的姿态倾听双方,推动其围绕儿童利益达成可操作的一致。通过此类研究可得出结论:当共育系统失灵时,服务支持的核心从“促进参与”与“增强能力”转向“调解冲突、保障权利与维持儿童和双亲关系”。
该部分结果表明,专业人员重点关注的是双方是否都享有与儿童相处的平等权利,以及是否都承担照料儿童的责任。尤其在激烈离异冲突中,服务人员会努力降低调解参与门槛,防止一方对儿童实施“把关”(gatekeeping),即阻碍另一方接触儿童。研究还发现,围绕父亲的调和支持较为突出:在某些高争议离异案件中,专业人员会帮助确保父亲拥有与孩子独处、出行或共同度假的机会,以维护其在儿童生活中的能动性。另一方面,在少数多元文化家庭案例中,专业人员也会对父亲设置明确界限,指出儿童权利不可被单方无限支配,但同时强调在跨文化情境中实施限制应保持尊重和敏感性。
在监督探视(supervised visitations)相关结果中,专业人员依据法律安排会面过程,保障儿童与父母的互动安全,并在必要时示范亲子互动、调解父母间无法直接沟通的局面。研究注意到,即使在最冲突化的共育情境中,专业人员仍将父母视为具有发展潜能的主体;一些案例显示,原本只能错时接送儿童、无法面对面的父母,最终能够逐渐过渡到自行安排探视与交接。由此说明,共育调和话语并非仅是风险控制机制,也具有促成父母重新建立最低合作能力的修复功能。与前两种话语相比,儿童权利在这一部分被讨论得最为集中,包括儿童安全、稳定关系、被倾听的权利,以及与双方父母保持联系的权利。
讨论部分指出,本研究填补了初级儿童与家庭服务中共育支持实践图景不足的空白,提出了“参与—能力建设—调和”三分框架,为理解日常服务场景中专业人员如何支持共育提供了新的分析工具。论文强调,三种话语共同表明,共育支持不必仅存在于专门干预项目中,也可以嵌入常规临床与社会服务实践。研究同时指出,三种话语均突出父亲角色,但儿童作为共育系统中第三方的主体位置主要在离异冲突情境中才显现出来,因此未来服务若要真正落实三元家庭系统视角,应在孕期至儿童成长全过程中持续纳入儿童视角,而不仅在危机时刻强调其权利。
论文也审慎说明了研究局限。首先,话语分析无法直接推出实际行为效果,因此研究揭示的是专业人员可用的行动逻辑,而非其所有真实实践。其次,样本量较小且高度情境化,结果应谨慎外推。再者,尽管研究问题并未限于异性双亲家庭,但访谈中专业人员的叙述仍主要围绕芬兰、异性、双亲家庭展开,因此对多元文化家庭、LGBTQ+家庭及扩展共育网络的适用性仍需进一步研究。尽管如此,研究在实践层面提出了明确建议:应将共育议题主动纳入常规服务;应通过更具父亲友好性的制度与沟通方式让父亲及其他相关共育者平等进入服务;应逐一向每位共育成员确认其是否拥有平等的兴趣、参与与接近机会;应将共育维度与话语性支持策略结合,在日常服务接触中及时评估与促进共育;面对离异增加及高冲突家庭增多的现实,应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多专业支持。
研究结论部分可译述如下:本研究识别出的三种话语显示,专业人员能够通过不同主体位置来评估并促进家庭系统中的共育。值得注意的是,三种话语均强调父亲角色,而儿童的能动性主要在冲突性离异语境中才变得可见。若能在所有共育话语中嵌入儿童视角,专业人员将更有可能自儿童出生前起直至青春期,构建真正的三元共育家庭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