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宫颈机能不全诊断与管理专家共识(2026年修订版)

时间:2026年5月25日
来源:MCN: The American Journal of Maternal/Child Nurs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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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颈机能不全(Cervical incompetence, CI)是指宫颈在妊娠中期无法维持其正常的形态和功能,导致反复发生孕中期流产或早产。为了规范和指导中国宫颈机能不全的临床诊断与治疗,中华医学会围产医学分会与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共同制定本共识,参考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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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颈机能不全(Cervical incompetence, CI)是指宫颈在妊娠中期无法维持其正常的形态和功能,导致反复发生孕中期流产或早产。为了规范和指导中国宫颈机能不全的临床诊断与治疗,中华医学会围产医学分会与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共同制定本共识,参考相关研究证据等。该共识提供了关于宫颈机能不全诊断、宫颈环扎术适应证、手术技术、干预时机、围手术期管理及辅助治疗等方面的循证分析与建议,为产科临床实践提供循证指导。
本研究旨在针对中国宫颈机能不全的临床诊疗现状,制定标准化的专家共识,以提高临床诊断与治疗水平,减少孕中期流产和早产的发生率。研究人员通过系统回顾国内外相关研究、指南及专家共识,采用德尔菲法(Delphi method)组织三轮专家问卷调查并进行讨论,结合中国临床实际情况,采用GRADE(Grading of Recommendations Assessment, Development and Evaluation)方法对推荐意见进行分级,最终形成专家共识。该共识由中华医学会围产医学分会与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联合发布于《MCN: The American Journal of Maternal/Child Nursing》期刊。

研究方法主要包括:基于国内外最新研究文献、指南和专家共识进行系统回顾;通过德尔菲问卷法收集专家意见并进行多轮讨论;结合中国临床实际,采用GRADE方法对推荐强度进行评估;最终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专家共识。

研究结果显示:(1)宫颈机能不全的定义尚无统一标准,诊断依赖于病史、临床表现、体格检查和超声监测;(2)对于有三次及以上孕中期自发性流产或早产史的单胎孕妇,推荐在11至14周进行预防性宫颈环扎术;(3)对于有少于三次孕中期流产或早产史的孕妇,建议定期超声监测宫颈长度;(4)对于孕中期有痛性宫颈扩张史的孕妇,可考虑预防性宫颈环扎术;(5)对于宫颈长度≤25 mm的孕妇,推荐实施宫颈环扎术;(6)对于无孕中期流产史但宫颈长度≤25 mm的孕妇,建议使用阴道黄体酮并动态监测宫颈长度;(7)对于孕中期出现无痛性宫颈扩张或羊膜囊突出的孕妇,可考虑紧急宫颈环扎术;(8)宫颈环扎术的禁忌症包括绒毛膜羊膜炎、难治性子宫收缩、持续性阴道出血、胎盘早剥、胎膜早破、死胎及致命性胎儿畸形;(9)对于宫颈机能不全患者,不推荐使用宫颈托;(10)宫颈环扎术的手术技术和缝合材料选择应由医生根据经验及患者情况决定;(11)术前应进行常规胎儿评估和泌尿生殖道感染筛查;(12)围手术期抗生素预防性使用推荐实施;(13)麻醉方式可选择脊髓麻醉或全身麻醉;(14)宫颈环扎术后并发症风险较低,紧急宫颈环扎术风险较高;(15)术后随访中,可考虑个体化宫颈长度监测;(16)宫颈环扎缝线应在36至38周间拆除;(17)对于双胎妊娠,若超声显示宫颈长度<15 mm或宫颈扩张,则推荐实施宫颈环扎术;(18)对于既往有宫颈手术史或多次宫颈扩张史的孕妇,宫颈环扎术效果不确定;(19)对于阴道宫颈环扎失败者,可考虑经腹宫颈环扎术(TAC)。

讨论部分表明,本共识强调了宫颈机能不全的早期识别与干预的重要性,提出了基于循证医学证据的临床管理路径。通过统一诊断标准和治疗方案,有助于降低孕中期流产和早产的发生率,改善母婴结局。研究结论指出,预防性宫颈环扎术在特定人群中能显著降低早产风险,但需严格掌握适应证和时机。同时,对于紧急宫颈环扎术和特殊人群如双胎妊娠、既往手术史等,应综合评估风险与获益,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

本共识为临床医生提供了系统、实用的指导原则,有助于提升中国宫颈机能不全的诊治水平,具有重要的临床意义和推广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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