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藻类养殖的生态风险与新兴治理需求

时间:2026年5月27日
来源:Journal of Applied Phyc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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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藻类(macroalgae)养殖是一项正在扩展的产业,具备在气候调节、粮食安全及地方经济发展方面的潜力。然而,随着产业规模的扩大,评估其潜在负面生态效应并确保有效减缓措施显得尤为必要。研究人员通过综述同行评议文献及全球监管实践,分析了大型藻类养殖可能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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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藻类(macroalgae)养殖是一项正在扩展的产业,具备在气候调节、粮食安全及地方经济发展方面的潜力。然而,随着产业规模的扩大,评估其潜在负面生态效应并确保有效减缓措施显得尤为必要。研究人员通过综述同行评议文献及全球监管实践,分析了大型藻类养殖可能产生的负面生态效应。以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British Columbia, BC)为案例,评估了这些效应的风险以及现有监管框架在规避风险方面的适用性。同时,将BC的监管情况置于欧洲、亚洲、北美、南美及非洲的 seaweed aquaculture 法规背景下进行比较。结果显示,全球范围内普遍缺乏针对大型藻类养殖的专项政策,生物安全措施薄弱,跨部门协作有限。在BC及其他地区,该产业的监管主要依赖基于非直接相关立法的定制化许可条件,而非具有可执行性的行业专项法规,导致数据不一致、管理目标不明确以及生态影响指标不足。所有被评估的司法管辖区均可通过制定专项政策、明确监测要求的法规、加强监管协调及完善生物安全措施获益。基线环境评估与生态系统监测将有助于在产业发展过程中维持沿海生态系统的健康与韧性。本研究的发现为全球管理这一增长型产业的潜在负面生态效应提供了可借鉴的指导,并以BC为例提出了可迁移的框架,用于识别其他地区的监管缺口并制定支持可持续大型藻类养殖的政策。
大型藻类(macroalgae)养殖作为蓝经济(Blue Economy)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产量持续增长,2000年至2022年全球产量从约1059万吨增至3650万吨,其中亚洲占97%,主要栽培种类包括麒麟菜属(Eucheuma)、江蓠属(Gracilaria)、海带属(Laminaria)、卡帕藻属(Kappaphycus)、糖藻属(Saccharina)、紫菜属(Porphyra)和裙带菜属(Undaria)。该产业被认为可在碳封存、营养盐移除、生物多样性支持等方面带来环境效益,但其潜在负面生态效应尚未得到充分研究与监管。当前,多数地区的大型藻类养殖仍沿用鱼类或贝类养殖的通用法规,缺乏针对性的政策与监测体系,这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了监管空白,尤其在生物安全、栖息地影响及跨部门协作方面。研究人员指出,若不建立科学的监管框架,产业扩张可能导致非本地种引入、基因污染、底栖生境变化、营养竞争等问题,从而影响沿海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因此,开展针对大型藻类养殖生态风险的系统性评估,并提出可操作的治理建议,对于实现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在技术方法上,研究人员采用混合研究方法,首先通过Google Scholar文献检索与滚雪球法(snowball approach)识别大型藻类养殖的潜在负面生态效应;随后结合半结构化访谈,征询来自加拿大及北太平洋东部地区的产业领导者、监管者及科学家的意见,对BC省的生态风险进行定性的可能性、后果及缓解潜力评估;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全球范围的法规扫描,覆盖主要产区及受影响区域,分析各地区监管框架的有效性及缺口。
潜在负面生态效应
研究发现,大型藻类养殖可能导致颗粒有机碳(POC)沉积增加,引起底栖缺氧及群落结构改变;遮光效应可降低底层初级生产力,尤其对热带海草床产生影响;养殖设施与藻类冠层可吸引物种聚集,引发局部生态群落变化及病虫害暴发;非本地品种引入可能造成基因混杂与野生种群遗传多样性下降,并带来病原体传播风险;在高密度养殖区,营养盐竞争可能加剧,尤其在营养受限水域;此外,养殖基础设施的丢失可能形成海洋垃圾,尽管目前规模较小,但仍具潜在风险。
案例研究: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监管有效性
BC省的主要栽培种类包括糖海带(Saccharina latissima)、翼海带(Alaria marginata)与巨藻(Macrocystis pyrifera),目前生产规模较小,监管由省级与联邦机构共同负责,涵盖土地使用、环境影响、航行安全等方面。虽然现有许可条件包括选址限制、种苗采集规范及防生物污染措施,但仍存在离岸(>12海里)监管空白、非食用产品监管缺失及缺乏专项政策等问题。
全球监管格局相关性
全球多数地区的大型藻类养殖法规呈碎片化,缺乏统一且可执行的行业标准。欧洲虽已有指导性文件,但多为非强制性;亚洲各国虽有部分环境影响评估制度,但生物安全与生态效应监管不足;美洲与非洲地区则普遍存在监管重叠与执行不一致现象。自愿性认证计划(如ASC-MSC Seaweed Standard)虽具参考价值,但不属于政府监管范畴。
结论与建议
研究人员强调,应制定针对大型藻类养殖的专项政策,包括基线环境评估与长期生态系统监测,重点关注营养动态、溶解氧水平及生物群落变化;加强生物安全管理,防止非本地种与病原体的引入;提高跨部门协调效率,并设定明确的许可条件与操作标准。BC案例提出的“生态风险—监管评估”框架可被其他地区借鉴,以支持产业可持续扩张并降低生态风险。本研究发表于《Journal of Applied Phycology》,为全球大型藻类养殖的生态风险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与实践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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