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虽然产后生长与早产儿视网膜病变(ROP)筛查标准已在多个人群中通过回顾性研究得到验证,但在推荐其用于临床实践和更广泛采用前,前瞻性验证至关重要。研究人员进行了一项前瞻性研究,以在一组新的台湾早产儿中验证G-ROP筛查标准的普适性。方法:这项前瞻性研究纳入了2019年12月至2024年8月期间入住新生儿重症监护室的114名早产儿。评估了G-ROP标准对ROP检测的诊断性能。结果:使用G-ROP标准,89名无ROP的婴儿中的89名(特异性100%)被准确排除,而对任何ROP的敏感性为88.0%,阳性预测值(PPV)为100.0%,阴性预测值(NPV)为96.7%。该标准在识别1型ROP方面表现出87.5%的敏感性、100.0%的特异性、100.0%的PPV和100.0%的NPV;在识别2型ROP方面,敏感性为100.0%、特异性为100.0%、PPV为100%、NPV为98.9%;在识别附加型ROP(A-ROP)方面,敏感性为0%、特异性为100.0%、PPV为0%、NPV为97.8%。与目前推荐的基于体重和胎龄的筛查标准相比,G-ROP标准为26名(23%)无任何ROP的婴儿减少了不必要的检查。结论:这项前瞻性研究表明,G-ROP标准具有普适性,并可能减少低风险婴儿(在随访期间未发展为需要治疗的ROP)接受检查,其在ROP检测方面表现出比当前推荐指南更高的敏感性、特异性、PPV和NPV。
**论文解读:**
早产儿视网膜病变(ROP)是导致早产儿视力丧失和失明的主要原因之一。早期识别和干预至关重要。当前基于出生体重(BW)和胎龄(GA)的筛查指南(例如,BW < 1,501克 或 GA ≤ 30周)虽然敏感性高,但特异性较低,导致许多低风险婴儿接受不必要的筛查检查,造成了医疗资源的负担。研究表明,出生后的体重增长与ROP的发生密切相关。基于此,Binenbaum等人利用一个大型回顾性队列建立了基于产后体重增长的G-ROP筛查标准,旨在提高筛查效率。尽管该标准已在多个人群中进行回顾性验证,但其在亚洲人群,特别是台湾人群中的前瞻性验证尚属空白。因此,本研究旨在台湾三军总医院的一个新队列中,前瞻性地评估G-ROP标准的普适性,以期优化本地ROP筛查策略,平衡筛查的敏感性与效率。
研究人员开展了一项在台湾三军总医院新生儿重症监护室进行的单中心前瞻性队列研究。研究队列纳入了2019年12月至2024年8月期间入住的114名早产儿。纳入标准为出生体重<1500克或胎龄<31周,此外,部分因存在产后临床风险因素(如长时间氧疗、呼吸不稳定或严重全身性疾病)而被新生儿科医生认为需要眼科会诊的体重或胎龄较大的婴儿也被纳入。排除标准包括死亡、中途转院或无法获取连续每日体重数据的婴儿。研究获得了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并获得所有婴儿监护人的书面知情同意。ROP的筛查标准采用Binenbaum等人建立的G-ROP标准(满足六项标准中的任意一项即需接受检查),同时也使用了当前的BW和GA标准进行对比。ROP的诊断和分期主要由眼科医生通过双目间接检眼镜检查(金标准)确定,遵循国际ROP分类(ICROP)标准。主要研究结局是G-ROP标准对1型ROP的敏感性以及与当前标准相比减少的需筛查婴儿数量。次要结局包括G-ROP标准对任何ROP、2型ROP和A-ROP的敏感性、特异性、PPV和NPV。统计分析中,敏感性95%置信区间(CI)使用Wilson方法计算。
研究结果显示,本队列114名婴儿中,有25名被诊断为ROP:其中8例为1型ROP,15例为2型ROP,2例为A-ROP。婴儿的中位出生体重为1,437.5克(范围,545-2,730克),中位胎龄为30.6周(范围,23.0-38.0周)。G-ROP标准推荐22名婴儿接受筛查,而当前的BW和GA标准也推荐22名婴儿接受筛查。然而,与当前标准相比,G-ROP标准减少了26名(22.8%)无ROP婴儿的检查。以双目间接检眼镜结果为金标准,G-ROP标准对任何ROP的诊断性能为:敏感性88.0%(95% CI: 75.3%–100.0%),特异性100.0%,PPV 100.0%,NPV 96.7%(95% CI, 95.0%–98.4%)。对1型ROP:敏感性87.5%(95% CI: 64.6%–110.4%),特异性100.0%,PPV 100.0%,NPV 100.0%。对2型ROP:敏感性100.0%,特异性100.0%,PPV 100%,NPV 100.0%。对A-ROP:敏感性0%,特异性100.0%,PPV 0%,NPV 97.8%(95% CI, 96.4–99.2%)。相比之下,当前的BW和GA标准对任何ROP的敏感性为88.0%(95% CI: 75.3%–100.7%),特异性仅为70.8%(95% CI: 61.3%–80.2%),PPV为45.8%(95% CI, 36.6%–54.9%),NPV为95.5%(95% CI, 93.6%–97.4%)。研究还分析了简化版G-ROP(180克)标准,该标准将第二、三、四个十天的体重增长阈值统一设为180克。简化标准对任何ROP的敏感性为96.0%,特异性为96.6%,PPV为88.9%,NPV为98.9%,对1型ROP的敏感性也达到100%,特异性为96.6%。此外,针对20名仅因新生儿科医生判断存在产后临床风险因素而被主观纳入的体重或胎龄较大的婴儿(他们在随访中均未诊断为ROP),进行的排除敏感性分析显示,G-ROP标准的诊断性能未发生实质性变化,这支持了该标准在一般早产儿及伴有产后风险因素婴儿中的高性能。
讨论部分指出,本研究作为亚洲首个前瞻性验证研究,证实了G-ROP标准在台湾高风险早产儿队列中的有效性。该标准能够识别出大多数需要治疗的ROP婴儿(1型和2型),并且与当前指南相比,将不必要的筛查减少了22.8%,显著提高了筛查特异性,同时保持了可接受的敏感性(88.0%)。研究人员发现,G-ROP标准仍然遗漏了3例ROP病例(1例1型ROP和2例A-ROP)。这提示基于生长的筛查工具在识别一小部分尽管早期生长良好但ROP快速进展的婴儿时存在固有局限性,这些婴儿的严重ROP可能与长时间氧暴露、脓毒症等严重产后不稳定因素更相关。因此,研究人员建议可将简化版G-ROP(180克)标准作为原始标准的辅助工具,以提高敏感性。本研究中,简化标准成功将1型ROP的检出敏感性从88%提升至100%。研究还讨论了G-ROP标准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验证结果差异,以及其在低收入国家可能带来的筛查负担减轻。同时指出,结合新生儿科医生的主观判断,可能进一步增强G-ROP标准的安全性。本研究的主要局限性包括单中心设计、样本量相对较小以及部分数据因婴儿转院而不完整。
论文结论部分总结道,这项在亚洲进行的首次前瞻性研究中,使用G-ROP标准筛查高风险婴儿(发展出需要治疗的ROP的婴儿),能够检测出大多数任何ROP、1型ROP、2型ROP病例,并将不必要的筛查减少了22.8%,尽管标准仍遗漏了少数婴儿。该标准可能同样适用于被转介进行ROP筛查的低风险婴儿(在随访期间未发展出需要治疗的R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