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胚胎保护法有扼杀胚胎之嫌

时间:2007年7月6日
来源:生物通

编辑推荐:

在欧洲人类生殖和胚胎学协会年会上公布的新数据显示,德国胚胎保护法的实施无意间导致怀孕治疗后被杀死胎儿数量的增加。德国IVF(试管受精)registry的一名代表呼吁该法律应该尽快修改以确保情况的转变。

广告
   X   

生物通报道:在欧洲人类生殖和胚胎学协会年会上公布的新数据显示,德国胚胎保护法的实施无意间导致怀孕治疗后被杀死胎儿数量的增加。德国IVF(试管受精)registry的一名代表呼吁该法律应该尽快修改以确保情况的转变。

 

1991年通过的德国胚胎保护法规定IVF每周期创造的胚胎不得多于三个,并且无论质量如何,这三个胚胎都必须一次性地转移到患者子宫,不能冷冻或丢弃。

 

2004年,ESHRE欧洲IVF监测协会的调查数据显示,该年度德国进行的8500次胚胎转移案例中,进行了222foetal reductionFoetal reductions是在妇女怀上多胞胎并且医生认为有必要减少所怀胎儿数量时进行的减少胎儿数量的操作。这样做会增加剩下的胎儿存活的机会。这种手术还在医生认为胎儿有异常时进行。

 

来自德国IVF registryRicardo Felberbaum教授表示,德国胚胎保护法已经与目前的人工繁殖技术的现状不相适应。Foetal reduction在德国被使用的次数比想象的要多,德国政府应该面对和解决1991法令妨碍了对患者进行最佳治疗并且没有保护到胚胎的现状。这项法律急需修改,从而能改善目前的形式。

 

事实上,将植入妇女子宫的胚胎杀死要比在移植前杀死胚胎恶劣的多。而且,只有为患者移植最好的受精卵才能早就健康的妊娠。(生物通雪花)

中国农业大学发表最新PNAS文章

 

北林大设立我国首个绿色教育基金

常州医院与耶鲁大学联合成立中美医学研究中心

生物通微信公众号
微信
新浪微博


生物通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