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技术创新已被广泛认为是长期经济增长的核心驱动力。然而,关于政府是否应该以及如何干预私营部门的技术创新活动,经济学界一直存在深刻的理论分歧。传统的新古典均衡理论将政策作用局限于纠正市场失灵,特别是解决技术创新中私人收益与社会收益之间的差异问题。这种理论框架下的政策建议往往过于简化,难以解释现实中成功的产业政策案例,也无法为政府支持私营部门技术创新提供全面的理论指导。
在这一背景下,Kenneth I. Carlaw和Gregory Bridgett在《Technological Forecasting and Social Change》上发表的研究论文,提出了一个基于结构演化经济学的全新理论框架,为公共支持私营技术创新提供了更加丰富的理论基础。该研究敏锐地指出,新古典均衡理论建立在完全信息、最优决策和静态均衡等不现实假设基础上,无法捕捉技术创新过程中的不确定性、路径依赖和结构性互补等关键特征。
研究人员通过系统比较均衡方法与演化方法在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增长问题上的根本差异,建立了结构演化增长理论。该理论的核心洞察是,经济主体在技术创新过程中面临根本性不确定性,其资源分配决策基于对潜在机会的主观感知,这些机会既由也受限于他们所处的演化结构背景。由于技术创新价值的不确定性,无法用均衡模型的最优标准来评估创新努力。
研究提出了“嵌入式技术政策”这一创新概念,强调政策应当具有历史条件性、选择性聚焦性,并嵌入技术和经济结构中。这种政策的核心目标是影响私营部门主体的行为,特别是诱导他们从事“熊彼特式努力”——即通过技术创新进行商业竞争的行为。政策应当基于对“结构潜力”的判断,包括技术潜力、创新潜力、商业/市场潜力和制度潜力四个维度。
为实施有效的嵌入式技术政策,研究提出了基于企业创新潜力、技术潜力和商业潜力的三部分选择标准。在选择高创新潜力企业时,应关注企业的熊彼特式意图、吸收能力和发展动态能力的潜力;在选择高技术潜力项目时,应评估技术的新颖性、平台特性和可行性;在选择高商业潜力项目时,需判断商业可行性和竞争优势潜力。
关键技术方法方面,研究主要采用了理论建模和比较分析方法:(1)通过系统文献回顾梳理了均衡与演化两种理论传统的主要特征;(2)建立了结构演化增长的理论框架,明确了技术、企业和价值创造等核心概念;(3)提出了嵌入式技术政策的设计原则和实施路径。
2. 概念和定义
研究首先明确了均衡方法和演化方法的基本区别。均衡方法将技术视为同质化的生产要素,而演化方法强调技术的异质性和结构性特征。嵌入式技术政策需要在不确定条件下基于判断选择代理人和技术,影响企业意图,诱导熊彼特式行为。
3. 均衡方法对技术驱动型增长的处理
Romer(1990)的模型将技术变化视为内生行为的结果,但建立在技术同质化、决策确定性等不现实假设基础上。在这种框架下,政策作用仅限于通过补贴纠正知识生产的正外部性。
4. 演化方法对技术驱动型增长的处理
演化方法关注增长过程的路径依赖性、技术结构的多样性以及决策环境的不确定性三个关键经验观察。技术具有多维、相互关联的层级结构,产生多种互补性,形成多样的创新发展轨迹。
4.1. 技术及其结构
技术具有多样性、离散性和相互关联的互补性特征,存在垂直、水平和时间维度上的联系。通用目的技术(GPT)的概念特别重要,但所有技术都不同程度地具有平台特性。
4.2. 企业的作用
企业同时表现出熊彼特式(创造新的价格差异)和柯兹纳式(利用现有价格差异)行为。熊彼特式努力需要将技术潜力转化为可行的技术概念,再通过市场交易转化为商业价值。
4.2.1. 熊彼特式努力的行为动力学
企业的动态能力、吸收能力和熊彼特式意图共同决定了其创新行为。动态能力是企业形成和执行意图的能力,吸收能力是识别、消化和应用外部信息的能力,熊彼特式意图则是从事技术创新的行为倾向。
4.3. 各种相互关联的溢出效应带来的价值创造
技术创新的价值来源于结构潜力的开发,但这一价值不会随着新技术创新的出现而同步实现,也不会全部由原始创新者获得。各种社会和私人回报分布在系统中的多个企业、其他主体和机构中。
4.4. 内生技术进步带来的增长
演化方法描述了涉及多个非凸性的过程,这些非凸性源于多维和特殊背景下的正反馈。对技术、市场、法规等相互关联结构的改变会诱发多个互动的技术轨迹,这些轨迹表现为后续的结构潜力。
5. 从演化方法中得出的政策启示
嵌入式技术政策的目标是选择能够产生技术轨迹的企业和技术,这些轨迹能够实现结构潜力的创造和开发,从而带来技术竞争力和经济增长。成功的政策需要说服企业从事具有高社会和个人回报的熊彼特式努力,需要发展制度潜力,并且必须与它试图影响的企业处于相同的动态过程中。
5.1. 嵌入式技术政策的设计与实施原则
政策选择应基于三个部分的标准:企业创新潜力、技术潜力和商业潜力。具体包括评估企业的熊彼特式意图、吸收能力、动态能力,以及技术的新颖性、平台特性和可行性等。
5.2. 选择熊彼特式努力
政策制定者必须依赖对企业意图的感知,选择具有高技术潜力、创新潜力和商业潜力的熊彼特式努力。要避免选择那些旨在设置竞争壁垒、维持租金的“波特式租金寻求”行为。
研究结论强调,有效的嵌入式技术政策应首先选择有意从事熊彼特式努力的企业和具有高结构潜力的技术,其次诱导和增强其动态能力和吸收能力,第三创建具有高制度潜力的监管环境来支持这些努力。这一研究为理解技术创新政策的作用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创新,对各国制定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政策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