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在《Business Strategy and the Environment》期刊上发表,主体内容涵盖多个部分。首先,在**引言与文献综述**部分,研究人员阐述了研究背景,指出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日益融入商业战略,绿色金融(GF)成为全球焦点。尽管现有研究已初步建立了区块链技术(BT)采用与绿色金融的关联,但其中的作用机制,特别是透明度(TRAN)和信息安全意识(ISA)的中介效应,以及数字化(DIZ)的调节效应,仍缺乏实证研究。研究人员指出,区块链因其去中心化、不可篡改的特性,能够提升透明度和可追溯性,减少信息不对称,从而增强利益相关者对环境信息披露的信任。同时,强大的信息安全意识是保障区块链系统安全运行、降低运营风险的关键,有助于提升绿色金融服务的可信度。数字化作为企业整体数字成熟度的体现,能够增强信息处理和沟通能力,从而放大透明度和信息安全意识对绿色金融的积极影响。
在**研究结果**部分,首先报告了测量模型的信效度检验,所有构念的组合信度(CR)和平均方差提取值(AVE)均达到标准,区分效度也通过了异质-单质相关矩阵(HTMT)检验。接着,研究人员报告了假设检验的结构模型结果。研究发现:(1)区块链技术采用(BT)对绿色金融(GF)有显著的正向直接影响(β=0.495,p<0.01),假设H1得到支持。(2)区块链技术采用(BT)对透明度(TRAN)(β=0.154,p<0.05)和信息安全意识(ISA)(β=0.244,p<0.01)均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假设H2a和H3a得到支持。(3)透明度(TRAN)(β=0.288,p<0.01)和信息安全意识(ISA)(β=0.360,p<0.01)均对绿色金融(GF)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假设H2b和H3b得到支持。(4)中介效应检验表明,区块链技术采用通过透明度影响绿色金融的间接效应显著(间接效应=0.044,95% CI [0.006, 0.088]),通过信息安全意识影响绿色金融的间接效应也显著(间接效应=0.088,95% CI [0.037, 0.143]),因此假设H4和H5得到支持,透明度和信息安全意识在两者间起中介作用。(5)有调节的中介效应检验表明,数字化(DIZ)正向调节透明度与绿色金融(交互项β=0.078,p<0.05)、信息安全意识与绿色金融(交互项β=0.141,p<0.01)的关系,即数字化水平越高,透明度和信息安全意识对绿色金融的促进作用越强,假设H6和H7得到支持。进一步的条件间接效应分析显示,当数字化水平从低(-1 SD)到高(+1 SD)变化时,区块链技术采用通过透明度对绿色金融的间接效应从0.020增强到0.050,通过信息安全意识的间接效应从不显著的0.026增强到显著的0.114,表明数字化增强了区块链技术通过这两个中介变量对绿色金融的间接影响,假设H8和H9得到支持。最后,研究人员进行了稳健性检验,包括使用高斯copula法检验内生性,结果表明模型不受反向因果或遗漏变量偏差的影响,证实了主要发现的可靠性。